加州這些 #租賃規定 更新你知道嗎?
2023年底加州租賃法規有進行部分改革,有些已經實行,有些是將要實行,房東或房客都可以一起了解一下,趕快收藏起來~ 每個城市的規定有時候不太一樣,建議可以到自己所在城市的官方資訊確認喔!
▮ 押金上限(Assembly Bill 12) ,2024 年 7 月 1 日開始的最新規定是押金金額必須在一個月租金以內(已存在的租約則不受此法令影響),因為部分租客認為他們負擔的起租金,但不見得能夠負擔超過一個月以上甚至兩個月的押金,常因押金的問題無法租到房子。
不過只擁有兩處房產、總共不超過四個單元的房東,不受到此法案的約束,所以如果沒有多處房產在出租的話可能影響不會太大,並且,房東還是可以向房可索取造成超過押金金額財產損害的賠償的。
▮ 「租戶保護法案」(Tenant Protection Act) 強化驅逐保護的部分(Senate Bill 567),這個先前有大概說明過,也就是針對房屋翻新或者房東讓家人遷入有更詳細的規範,如果房屋需要翻新要請房客搬離,需要提供一些施工的證據比如許可證等等,如果房東或者房東家人要搬入房子的話,則要在90天內搬入並居住12個月以上。法案在2024 年 4 月 1 日已生效。
▮ 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的存放規範(Senate Bill 712),這種電池相關的存放真的要注意一些,最近剛好看到有人帶著電動自行車的電池搭電梯,結果電池在電梯內起火,超恐怖的!雖然不太知道意外的原因,但還是提醒大家要多多注意設備的安全,這個法案是允許房客放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在室內的,但根據電池的類型、房客有沒有買保險、房子本身有沒有室外空間可以存放等等有討論空間,所以這部分也可以多跟房客或房東溝通,找到雙方都覺得合適又安全的做法喔。
▮ 不可因犯罪背景驅逐房客(Assembly Bill 1418),法案禁止縣政府或城市鼓勵或要求房東因為犯罪背景驅除房客目前是不限制房東基於像是鄰居的投訴、破壞房屋、沒有支付租近等等的理由驅逐房客,並且房東依然可以事先篩選房客的犯罪紀錄,但不能因為犯罪定讞或者有涉入犯罪的理由驅逐房客。不過法案是針對縣政府和城市不可以鼓勵或要求房東因為犯罪背景驅逐房客,不是對房東具體的詳細規範。
▮ 停車相關規定的更新(Assembly Bill 1317) 說明房子跟停車位的租賃合約可以獨立,2025年1月1日開始,如果房客欠款且沒有在45天內繳納停車位租金,房東可以拒絕房客使用房屋的停車位,但不可以因為房客沒有付停車位的錢而驅逐房客。這個法案只有在部分城市實施,並且針對住宅和停車位類型也有規範,有興趣了解的人可以到City相關的官方資訊確認自己所在城市的規定。
不同的州、不同的城市有時候會有不同的規範,在了解相關資訊的時候大家可以到自己所在城市的官方資訊確認,也可以和租賃相關的專業人士做諮詢,了解當地的規定,才不會不小心違反當地的法規喔~